2023-11-10

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

為建立公司內、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制度,落實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,以確保公司基業永續發展,鼓勵檢舉任何非法與違反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。本公司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,並由稽核單位監督執行。 

檢舉人得向以下單位提出檢舉

  1. 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:受理股東、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之檢舉。 
  2. 董事長室、總經理室及稽核單位:受理公司內部同仁及客戶、供應商、承攬商等之檢舉。 受理單位接獲檢舉事件時,應呈報總經理批交權責單位負責進行查證工作。

檢舉管道

檢舉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 

檢舉專線:07-6116616分機106、211、213、223 

處理程序

  1. 檢舉人須透過本辦法第四條所列受理單位具名檢舉,並提供足夠資訊以利查證,包含被檢舉人姓名、單位、職稱、事件發生日期及內容說明。 
  2. 受理單位接獲具名檢舉時,應先確定檢舉人之真實性,再進一步釐清檢舉意旨及具體事證。匿名檢舉原則不處理,惟所陳訴之內容認有調查之必要者仍可分案處理,並做內部檢討之參考。 
  3. 檢舉事件經查證屬實者,確有違犯法律或不道德、不誠信行為之虞者,應依所犯情節及公司相關規定懲戒,並檢附事證及懲戒建議報請總經理核決。 
  4. 為維護檢舉案相對人之權利,避免其遭人挾怨報復,本公司應提供被檢舉人陳述意見或申訴之機會,必要時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聽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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